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现将我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罗一等6名考生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8年8月4日,下午14︰00至18:00
(三)面试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2楼交流大厅(人民东路170号 国美电器旁)
(四)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五)程序
1.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13:00—13:30期间到达云南省人才市场2楼交流大厅。
2.候考室工作人员、引导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核对应聘人员身份,清点面试人员到位情况,宣读面试须知,收管考生通讯工具,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向考官报告。
监督员检查试卷密封情况,于面试前5分钟当众(全体考生)拆封面试题并交予主考官。
3.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开始,主考官按照面试题本所列问题逐一提问;计时员计时;各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评分。
计分员复核各考官评分并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按算术平均的方法确定,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位考生面试成绩由监督员复核并由计分员、监督员和考官签字。
4.整场面试结束(即6人全部面试结束)后公布每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名次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示。
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以供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
2.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集合地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
5.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父母姓名,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0.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1.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监督
面试工作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一)体检
定于2018年8月9日上午08:00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昆明市金碧路157号)组织体检。
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要求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医院不提供眼镜。
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费用由省扶贫办统一支付。
(二)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联系方式:云南省扶贫办人事处 0871-65153996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