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带领群众脱贫攻坚、引领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坚强战斗堡垒。村党组织书记是贫困村领导班子带头人,肩负着建强支部、带领贫困群众致富的重要职责。贫困村脱贫攻坚推进的怎么样,要通过村民来评判,上级党委来研判。近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甸南镇玉华村召开的村总党支部书记研判述职评议会上,村党总支书记从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5个方面对当选以来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述廉。
全村党员、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和镇包村干部通过问卷、集中会谈和个别座谈等形式对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认真评议。大家认为,自玉华村党总支成立以来,真正意义上对村党总支负责人进行客观的民主评议为数不多,希望这样的评议活动多开展,真正把大家的心愿体现出来,这样的村党总支负责人才是全村人民最信赖的带头人。
镇党委挂村干部表示,对现任村党总支书记进行评议研判,检验基层“领头雁”带动贫困群众致富和促进全村发展稳定的能力,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以能否胜任脱贫攻坚工作为标准,把政治立场坚定、法治观念强、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创业致富、办事公道、乐于奉献、作风民主、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或留任为村党组织书记,既让组织放心,又让群众满意,切实有利于推进贫困村脱贫攻坚。
作者:胡伟(省扶贫办驻剑川县甸南镇玉华村工作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