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致贫”,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6年间,全国共资助学生达到5.2亿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达到了8864亿元。截至到8月31号已经有38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合同金额达到275亿元。截至9月4日,全国高校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的新生已经达到了16.8万名。助学贷款生源地覆盖到全国26个省,2309个区县。
资料图 邢路扬 摄
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完善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普通高中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等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了国家免学费等政策。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政策体系。
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等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出台资助政策6项,完善资助政策13项。出台了完善的研究生资助政策,提高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延长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提高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统一了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出台了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等。2017年,全国资助学生9590万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1882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22%、92%。
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我国基本做到了“应助尽助”,基本上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据教育部财务司赵建军副司长介绍,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意见,规范认定依据、认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做好精准认定工作。相关文件不久将会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