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写入文件。为什么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如何准确理解脱贫质量?
过去5年,我国推进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当前,决胜脱贫攻坚,既要解决贫困人口存量大的难题,又要消除脱贫不稳定而返贫的现象。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的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将有效确保脱贫质量:既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民生急迫问题,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保障机制,又要考虑扶贫对象产业和就业的长远发展;既要加强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摸清脱贫底数和返贫底数,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又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等。
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一些问题甚至不好的偏向出现,考验着脱贫攻坚的“成色”。
在脱贫攻坚中,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扶贫工作仍欠精准; 一些地方扶贫扶出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了后遗症。
在脱贫工作中,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
如:有的不发掘内生动力,患上“政策依赖症”和“资金依赖症”;有的盲目追赶进度,不顾实际搞“提前脱贫”;有的搞层层检查和评估,导致基层干部大量精力浪费在“整材料”上……一系列扶贫问题,导致脱贫质量不高,群众获得感不强。
保证脱贫方向不走偏、效果不变样,脱贫质量才能有保证。只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才能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指导意见》强调,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不搞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