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包涛)2018年12月28日,云南扶贫热线记者从保山市 “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山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年初制定出台《保山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市直38个主责部门、5个县(市、区)和4个园区脱贫目标责任,各主责部门根据职责目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产业就业扶贫实现“稳增收”
结合贫困户生产条件和就业创业能力,以规模经营与群众自主发展小养殖、小种植、小作坊、小买卖“四小”产业为重点,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9.87亿元,重点扶持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2户、养殖小区942个、家庭农场312个;截至2018年11月,转移就业16.1万人(农村贫困劳动力5.28万人),产业就业全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
住房保障托起“安居梦”
保山市昌宁县德馨易地扶贫安置区
紧紧抓住易地扶贫搬迁和“农危改”两个重点,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7.22万人的搬迁安置房全部开工建设,已经竣工14707户63619人,搬迁入住14246户61688人;2018年度“四类对象”危房任务8162户,已开工18180户,竣工8047户。昌宁县、龙陵县年内实现10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教育扶贫阻断“代际传递”
建立控辍保学机制和贫困学生“一生一档”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等扶贫政策,劝返复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306人,全市小学入学率99.97%,初中毛入学率106.56%,辍学率均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争取到上级林业生态扶贫资金6.12亿余元,兑付生态补偿、天然林停伐、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各项补助资金2.62亿元,聘请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264人,直接促进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增收现金9100元。
健康扶贫和社会兜低系牢“安全带”
出台《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等15个工作方案,实现贫困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动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全市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4.42%,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58%;开展大病集中救治14361人,慢性病签约服务45382人,重病兜底保障9758人,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81408人次6747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筑根基”
实现913个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班车率达99.34%,通邮率达100%;巩固提升17.48万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改善了15738户贫困群众的用电质量,所有贫困村全部通380伏动力电;建成活动场所1268个。
党建扶贫实现“双推进”
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头带动作用,选派第一书记413名,市级财政按照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每村20万元的标准,累计投入6360万元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市413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至5万元的有112个,5万元以上的有301个。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2019年,保山市将围绕巩固提升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摘帽成果,力争实现隆阳区、施甸县脱贫摘帽,90个贫困村、3万多名贫困人口脱贫出列的目标,坚持脱贫标准,强化脱贫攻坚的扶持投入和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