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解决这个农民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18个部门联合发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以村为单位 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村屯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
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
规定动作:“三清一改” 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
大理州祥云县下庄镇大仓村村民董美焕在绿化带里除着草,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资料图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清理村内塘沟
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各地可在完成“三清一改”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其他相关工作。
抓住关键节点集中整治 建立公开监督机制
2019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抓住2019年新年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多方力量参与。宣传一批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