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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发津补贴、冒领养殖补助……大理、普洱通报多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9:13:01  来源: 云南网-云南扶贫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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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 套取扶贫资金、滥发津补贴、冒领生猪养殖补助……近日,大理州纪委监委、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云龙县长新乡套取扶贫资金挥霍浪费等问题

  2012年至2016年,长新乡党委原书记姜学飞等人以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工程量、重复核报项目等方式先后套取扶贫、应急救灾、一事一议等资金,用于私分、滥发津补贴、接待吃喝等挥霍浪费,造成331.14万元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9月30日,姜学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9月30日,云龙县环保局局长施旭东(长新乡党委原书记)、县委组织部正科级干部杨彦德(长新乡党委原副书记、乡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12月4日,云龙县生态办常务副主任罗圆根(长新乡原副乡长)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白石镇党委组织委员杨云霞(长新乡党委原宣传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长新乡政府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杨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8年11月29日,长新乡党委原组织委员赵东平受到书面诫勉问责;2018年12月28日,其余6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2、洱源县乔后镇镇长周洪斌违反廉洁纪律、玩忽职守问题

  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周洪斌在担任乔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乔后镇实施脱贫攻坚项目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过程中,接受项目施工方请托,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5.25万元;玩忽职守,导致乔后镇实施的道路硬化、建房、人畜饮水等项目多结多付工程款177.04万元。2019年1月21日,周洪斌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3、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套取扶贫资金滥发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8年,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在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中,虚列学校办公用品套取资金滥发津补贴。其中,校党支部原书记、校长赵家良本人违规领取2.62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19.4万元;校党支部原副书记赵碧军违规领取1.89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13.33万元;原副校长徐德华违规领取1.58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4万元;校招生就业培训办公室主任吕正操违规领取1.84万元。2019年1月16日,赵家良、赵碧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徐德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吕正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党总支原书记张绍忠、村委会原主任张忠德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3年至2016年,张绍忠、张忠德将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纳入低保户范畴,两人近亲属分别违规领取低保金2.19万元和0.34万元;在精准扶贫中,张绍忠、张忠德不履行职责,致使羊街村向大村安置点的3户未建房农户发放建房贷款18万元,向2户未建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建房补助3.4万元。2019年1月3日,张绍忠、张忠德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宾川县金牛镇大尖峰村委会虚报冒领生猪养殖补助问题

  2016年,时任大尖峰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舒家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周军、村委会副主任廖永祥在扶贫养殖业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伙同他人虚报冒领生猪养殖补助,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5.9万元,其中舒家能虚报冒领0.8万元、周军及亲属虚报冒领0.15万元、廖永祥虚报冒领0.1万元。2019年2月27日,舒家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周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永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景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扬,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永平镇政府挂职副镇长陶勇,政务服务管理局科员、永平镇双龙村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佟兴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在景谷县脱贫摘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杨扬、陶勇、佟兴华履行职责不到位,针对性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对群众反映诉求处置答复不严谨,排查组织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致使群众不满意,并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20日,杨扬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陶勇、佟兴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7、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驻雪林乡大芒令村扶贫工作队员朱江,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驻雪林乡左都村扶贫工作队员魏宇亮,工业园区党委委员、驻雪林乡大芒令村扶贫工作队员王海云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2018年,朱江、魏宇亮、王海云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未严格履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的要求,搞“走读式”“挂名式”驻村,实际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分别为23天、45天、13天,工作作风不严不实,2018年12月28日,3人分别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8、思茅区倚象镇纳吉村党总支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纳吉村党总支未能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管理村组干部不到位,主动作为、带头示范作用差,团结干事能力不足,工作责任心弱,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缓慢无措施,全村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2018年12月8日,纳吉村党总支被通报批评问责。

  9、墨江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人员、驻坝溜镇老朱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员杨钱睿失职失责问题

  杨钱睿作为驻村包组工作队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不认真履行驻村包组工作职责,对其所包的村民小组社情、民情不了解、不掌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11日,杨钱睿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10、景东县漫湾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杨文芳、漫湾镇保甸村龙潭小组组长李金树失职失责问题

  漫湾镇林业服务中心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使用跟踪监管不到位,导致保甸村龙潭小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滞留、账目混乱,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杨文芳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李金树负直接领导责任。2019年1月6日,杨文芳、李金树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问责。(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姬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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