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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接地气 乡村治理有底气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10:47:00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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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村规民约接地气 乡村治理有底气

  “我觉得,我们村规民约的第十二条定得非常好,摒弃讲求奢华、相互攀比、大摆排场、大办宴席等陋习,这可是让大家松了口气。”富民县款庄镇多宜甲村村民罗大姐说,以前村里婚丧嫁娶办宴席,都要办个三五天,大家不堪重负,但碍于面子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办,自从村规民约对此加以约束后,村里红白事宴请就越来越简单、节俭了。

富民县款庄镇宣传栏

  去年底,民政部、中组部、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昆明乡村,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这些不同的主题都被写在文化墙、宣传栏、村口石碑上,纳入村规民约成为乡村治理的“秘籍”,在维护乡村的基本秩序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乡村也因此更加美丽。

  规文明 约乡风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个个吸收了群众建议及智慧的村规民约正在悄悄深入村民生活,带来很大改变。

  “绿茂村,是福地,你我他,同努力……”一篇只有240个字的《村规民约三字经》,却涵盖了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卫生创建、精神文明等方方面面。

  历时2个月,东川铜都街道绿茂村通过宣传动员、形成初稿、村民讨论、合法审查、张榜公示、表决承诺、公布实施7个步骤制定完成的村规民约,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顺口好记。

  绿茂村的村规民约对维护本村的秩序具有积极作用,加之村民自身参与、制定,内容贴近实际,务实管用。通过村民评议张贴红黄榜对违约村民进行公示,实现村民自治。

  村规民约凝聚着村民的共同价值观,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传统乡村社会,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是全面调整乡村社会关系,维护乡村生活秩序,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治村法宝。”有专家表示,村规民约不在于内容有多全、文字有多美,而在于切合本村实际、群众普遍认同,谋求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富民县款庄镇多宜甲村3米宽的入村路上,有统一修建的红白事礼堂,有依序停放的农用车辆,有新刷漆的照明路灯……整洁的环境,离不开村规民约的实施。

  多宜甲村村规民约十二条,涉及全村方方面面,既有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等常规条款,也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独特措施,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操作。

  多宜甲全村缺水,取水要从20公里外的水库引水,有村民擅自接水管,村规民约就对此作出专门约束。对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私自在承包田内建房等,村规民约加以制止。

  “我觉得,我们村规民约的第十二条定得非常好,摒弃讲求奢华、相互攀比、大摆排场、大办宴席等陋习,这可是让大家松了口气。”村民罗大姐介绍,之前村里婚丧嫁娶办宴席,最多的办5天,最少的也要办3天,来帮忙的亲戚朋友不得不请假或暂停务农,贫困家庭更是不堪重负,但碍于面子又不得不办。

  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不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那村民就自己管自己。村规民约实施前,很多村民都反映大操大办的问题,这个议题拿到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大家纷纷举手赞同,于是规矩落于白纸黑字。

  多宜甲村村规民约实施以来,大家都自觉遵守、互相监督。红白事宴请越来越简单、节俭,施工建房后村民自发修缮道路,尊老爱幼蔚然成风,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对促进村民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接地气 兴乡村

  从美丽乡村到脱贫攻坚,村民的生活在变,村规民约字里行间的内容同样在变。村规民约凝聚着村民的共同价值观,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与时俱进,成为村规民约最大的特点。

  7年前的一个夜晚,禄劝县中屏镇书多村委会芹菜塘村全村19户苗族居民在村民小组长的带领下,拟定了一份名为“好日子”的村规民约。打那时起,村里人依“规”而行,坚持不懈,原本破败的苗村,获评市级文明村称号。

  村规民约内容如下:村里环境更整洁、团结和睦更友善、适龄孩童有学上、家有劳力能打工、老有所养有闲钱、住进砖房通水电、晚上不被虫叮咬、身体健康无病痛、饲养牲畜能分红、户户有车赶集市、妇女肤白显年轻。

  定规矩一定要接地气,写晦涩了没人看,更难做到。这11条村规民约不像规章而更像愿望,村民杨文珍说:“把‘妇女肤白显年轻’也列为村规民约,确实不多见,但这愿望胜过了规章,大家心里都明白,要实现愿望就得实干。”

  如今,2米宽的路变4.5米,村史党史进活动室,广场可跳健身操,垃圾房翻新建公厕,家家住上安稳房,全村已从凿石垦田、种苞谷糊口,转为种植荷兰豆、烤烟,养殖斗牛致富,户均年收入3至4万元。

  “我承诺,严格遵守磨盘山村村规民约!”搬新家的第一天,东川铜都街道磨盘山村就组织签订村规民约,规规整整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村民建发昌感觉很踏实。

  遵纪守法、孝敬老人、诚实守信……村规民约“十条红线”,涵盖方方面面。“比如第七条,将脱贫中不思进取、好吃懒做,争贫、争抢补助者纳入黑名单。这条对于我们村来说有很好的激励、促进作用。谁拖了后腿,谁就该被纳入黑名单。”建发昌的话没有错,以“集体约定”的方式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正气,提升农民精神风貌,这对脱贫攻坚有很大助推作用。

  制定村规民约没有捷径可走,就像开展精准扶贫一样,走院落、入农家,采取开屋场会、院子会等形式,紧紧围绕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建议,详细记录群众诉求想法,根据各自的村情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做到一村一规,让村规民约与村情民意紧密结合。

  集民意 聚民智

  当前,一些村规民约也存在内容空泛、千规一面、流于形式等问题,这与村民在自治中参与度较低有很大关系。

  实现自治需要充分体现村民在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中的主体地位。制定村规民约,应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以补短板、解难题为突破口,广集民意、汇聚民智,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不久前,记者见到了安宁太平新城街道正在酝酿之中的一份村规民约,这份村规民约将扫黑除恶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其中,实施后将对打击破坏基层政权、基层选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产生有效作用。

  根据7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是批评教育,并通过合理的处理方式,使违反者受到教育、改正错误,但不得滥用强制处罚,避免简单以罚代教。那么,如何有效执行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自治程度的提高?专家给出建议。

  专家认为,村规民约要以党的领导为引领,因地制宜、合理合法规范制定,并完善其监督保障机制,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树立良好民风,提高村民整体素质,美化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村规民约一旦制定,就要遵守和执行,否则,就成为一纸空文。可以通过适当的形式,成立乡贤理事会,聘请本地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复退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组成理事会,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处理处置违规违约现象。”专家建议,村干部更应带头遵规守约,有违规违约的照规处理,绝不“特殊”,这样村民才会信服村规民约,逐步形成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村规民约的良好风尚。(记者 张星宇)

责任编辑:赵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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