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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位推进 从严从实 狠抓整改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11:20:24  来源: 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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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云南:高位推进 从严从实 狠抓整改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而且要较真、叫板。近期,国务院扶贫办对2018年度脱贫攻坚考核情况进行了反馈,各省(区、市)高度重视,直面问题,迅速行动,认真进行整改。我办扶贫“两微一端”开设“直面问题话整改”专栏,陆续发布各省(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交流促进工作,更好助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直面问题话整改”看云南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云南省迅速安排、全面启动中央对云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深入梳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要求各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今年6月底前确保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年底,考核发现问题整改逐条取得实效,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整改工作

  省委常委会专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通报全文,听取相关省级部门关于考核指出云南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部署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最坚定的决心、最迅速的行动、最严实的作风,严肃认真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把中央考核、省级考核指出问题与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统筹起来,坚持一体整改、一体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全面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问效,更好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制定方案,发起夏季攻势狠抓整改 

  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反馈2018年云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情况的通知》,结合全省2018年州市县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制定全省问题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对岗对责、对账对人,归纳梳理出8类58条问题,逐条提出对应整改措施。各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建立发现问题机制,结合考核发现的问题、巡视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力争做到问题准、措施实、时序清、责任明,确保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体整改、一并解决。除立行立改的问题外,对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和长期坚持的都有针对性的进行安排和展开行动,完善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初步形成了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等重要工作,从5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要求各州、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坚持把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精准整改,以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明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确保全部“清零”销号。建立省级调度机制,省级有关部门在抓好自身存在问题整改的同时,分类分行业分地区进行专题调度,督促指导各地区做好相关业务整改工作。对于需要完善体制、机制、政策的,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既解决问题,又完善政策,避免问题回潮,防止整改“翻烧饼”。对整改工作滞后的随时进行约谈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抓整改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的要求。要求各州(市)、县(市、区)及各部门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建立解决问题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完善政策措施,在治本上下功夫。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要立改立行,抓紧把薄弱环节补齐,把偏差纠正;对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创造条件扎实推进解决,严防整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是领导带头抓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州县乡进行约谈并跟踪督导。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组织部领导对全省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综合评价排名靠后且存在突出问题的2个州(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8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严格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的通知》要求,督促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对遍访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补课,杜绝弄虚作假、拼凑数量,做到真访实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和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强化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召开摘帽县党委书记座谈会,对巩固提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是建立推动真改实改的工作机制。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实行“四清单、一销号”管理,“五级书记”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挂账督办,杜绝层层“卸责任、甩包袱”,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实行省级调度机制,省级有关部门分类分行业分地区进行专题调度,督促指导做好相关业务整改工作。省扶贫办领导干部全面下沉一线,全力指导基层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抽查检查、明察暗访、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力度,从5月底发动媒体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暗访。严肃监督执纪,把脱贫攻坚和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监督重点,严查严惩“数字脱贫”、“报告脱贫”等不严不实问题,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各州市每15天报送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加强督办问效,实行明察暗访机制、常态化约谈机制。省级每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州市和省级有关行业部门进行常态化约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问题深入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责任编辑:赵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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