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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如何开展消费扶贫?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1:03:38  来源: 云南网-云南扶贫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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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徐腾中 姬祥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助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云南省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网站截图

  今后,云南要如何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产业体系?云南扶贫热线记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梳理。

  一、发挥各方力量,广泛开展社会购买行动

  鼓励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

  将消费扶贫纳入结对帮扶工作内容;

  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

  积极建立定点定向采购生产基地,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鼓励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用保洁、保安等工勤人员;

  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到贫困地区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

  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企业 “以购代捐”、“以买代帮”;

  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10·17扶贫日等节日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使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建立健全东西部消费扶贫协作机制

  把消费扶贫协作作为沪滇、粤滇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持续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发挥“一部手机云品荟”等平台作用,定期举办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对接促销会等,举办劳务对接洽谈会。

  积极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

  重点围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消费需求,打造专业化劳务输出品牌;

  鼓励各类企业到贫困地区举办招聘会,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

  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增加贫困人口收益;

  贫困地区依托全省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库,准确标注、及时跟踪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扩大劳务输出。

  二、打通产品供销链,实施渠道畅通行动

  打通农产品供应全链条

  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销售终端,设立消费扶贫专区;

  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做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

  拓展农产品销售途径

  发展直采直销模式,积极争取大型电商企业为我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等;

  完善贫困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支持各州、市设立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实体店;

  积极组织贫困县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产销对接活动;

  指导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积极开展购销活动;

  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设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

  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

  建设完善流通服务基础设施和网点体系

  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运输、低温配送等上下游有效衔接;

  优化整合贫困地区产地物流设施资源,完善从产地到消费者的冷链物流标准化体系;

  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深化合作,在贫困地区共建三级电商快递物流网络,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产业脱贫模式。

  三、提升标准品牌建设,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开辟认证或登记绿色通道,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认证;

  构建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

  加强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

  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

  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多种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措施,促进产业升级。

  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

  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合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

  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展示和推介力度;

  组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介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

  四、走好“四步路”,推进休闲旅游升级行动

  强化基础设施

  提升乡村旅游道路、休闲观光步道等通行能力,提高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

  鼓励从事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三改一整”工程,改善旅游接待条件;

  指导和支持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加强对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供电、供水、消防等基础条件,全面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因地制宜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村。

  提升服务水平

  支持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地区进行对接,做大做强休闲观光农业、生态旅游和康养等项目;

  组织贫困人口和从业人员参加有关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营销、服务和管理指导;

  鼓励贫困地区组建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等组织,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

  加强规划设计

  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和区域,指导贫困县编制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专项规划;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为贫困地区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等提供专业指导。

  加大推介力度

  支持贫困县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

  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和集中推介。

  五、做好保障措施,强化督促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州、市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指导贫困县开展消费扶贫工作;

  各贫困县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营销活动;

  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完善利益联结

  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完善企业、合作社等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采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链条;

  引导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贫困户和村集体稳定分享收益。

  注重宣传引导

  鼓励在各平台宣传推广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各级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要发挥引领、服务和联系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促落实

  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进解决存在的问题;

  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定点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

  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责任编辑:赵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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