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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扶贫资金闲置?怎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财政部权威回答来了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09:48:00  来源: 云南网-云南扶贫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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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当下,尽管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一些地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较为突出,基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扶贫资金挤占挪用、资金使用不够精准,部分地方扶贫资金闲置等问题依然存在。

  近日,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人就近期财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接受了媒体采访。

  针对薄弱环节补短板方面有什么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方面怎么做?如何支持搬迁贫困户后续发展?云南扶贫热线将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

  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措施?

  义务教育方面,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调整为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从2018年7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年人均补助标准中部地区提高到3.52万元、西部地区提高到3.82万元。

  2020年底前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科学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稳步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 基本医疗方面,中央财政主要通过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符合条件对象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2016~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89.96亿元,支持各地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苦难群众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开展疾病应急救助、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住房安全方面,全国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一次性全部下达,要求各地确保于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将“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在全国户均1.4万元的基础上每户提高0.2万元,并将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农户存量危房按照户均1万元的标准一并纳入支持范围。 饮水安全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已通过中央基建投资安排资金220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并拟于2019~2020年继续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60亿元,重点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及饮用水氟超标问题。

  2019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14.5亿元,首次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对约10万处农村饮水工程开展维修养护,覆盖约1.13亿人,相关资金已于2019年4月中旬下达到省。

  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财政部充分发挥各地监管局作用,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情况核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核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各地监管局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督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19年,财政部将组织各地监管局和地方财政部门做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

  破解地方扶贫资金闲置问题有啥实招?

  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

  将42项财政扶贫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及时掌握资金下达、支付进度、绩效管理等情况。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严格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从源头上严把扶贫项目立项关,初步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组织做好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录入财政扶贫动态监控平台实行监控,及时发现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

  加强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组织对所有扶贫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

  强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督促各地完善脱贫攻坚滚动项目库建设和年度动态调整,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和前期准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早谋划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

  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分类处置,加强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预警,加大提醒、函询或通报力度。

  建立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将资金闲置等问题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加大对支出进度的考核,并将资金闲置情况与下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挂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财政部门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有哪些举措?

  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在分配相关资金时,重点向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省份,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2019年财政部参与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重点,并提出落实配套产业扩大就业、促进安置区发展吸纳就业、预留场地扶持创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就业、落实政策兜底安置就业、增强培训精准性、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等措施。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积极支持各地在完成安置区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数读财政部脱贫攻坚成绩单

  2016~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843.8亿元,年均增长28.6%。

  2019年安排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连续4年每年净增20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切实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

  推动加大东西扶贫协作力度,2018年东部9省市全年投入财政帮扶资金177亿元,是上年的1.3倍。

  初步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28个省份均已完成监控平台部署,330多个地市、2900多个县(区)已上线操作使用。

  全力推动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截至2018年底,全国28个省份共完成约11万个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涉及扶贫资金约8000多亿元。

  支持832个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三年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超过9000亿元。支持28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比2018年提高30元。2019年截至目前,已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337.22亿元。

  2019年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9.98亿元(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78.96亿元,其中,安排补助资金25.76亿元支持368个深度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下达地方就业补助资金预算538.8亿元,较上年增加70亿元,增长15%。

责任编辑:赵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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