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包涛)昆明市石林县石林街道办长跨村委会的小山村,清晨安静、惬意,阳光的怀抱中让人心生暖意,记者置身其间,幸福感油然而生。
不过,这里曾经也有愁人的事,那就是贫困。
长跨村,地处石林县北部,与宜良县接壤,距离石林县城40公里,辖大长跨、小长跨、大田、落水洞4个村民小组,是县级贫困村。
这里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是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和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影响,部分人却连供养孩子都成问题。“以前种点玉米,全家人温饱都难解决。现在,党的扶贫政策好,住上了安居房,交通好了。2017年我开始养猪,2018年的经济收入比往年多出了几万块钱。”落水洞的王兴祥感慨道。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政策的大背景下,为推动石林街道办长跨村委会、大可乡岩子脚村委会养殖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2016年10月石林县专门成立了石林佳济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带领当地村民通过养猪,开辟了一条 “委托养殖+养殖小区养殖”的脱贫致富路。
“委托养殖+养殖小区养殖”
所谓委托养殖模式是通过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传统养殖业的转型升级。合作社按照协议将对应数量的猪苗提供给养殖户,饲养过程中所需的饲料、药品、疫苗等物资均由合作社统一安排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谓养殖小区养殖,以石林县大可乡岩子脚村委会为例。当地村委会整合土地资源及各类资金,建设高标准养殖小区,与合作社进行深度合作,将养殖小区场地作为股金入股合作社项目交由合作社管理经营,村委会每年获得股金,农户可获得直接养殖收入或工资性收入。
场地作为股金入股后,合作社自主负责项目的所有经营活动。村委会负责协调项目周边资源及关系,同时根据规定规范同村同类养殖户,宣传并邀请养殖户加入养殖小区项目。
项目盈利按照股份占比分红模式,项目建成前三年属建设发展期,根据盈利情况,每年定额向村委会兑付分红款项。从第四年后,按项目占股比例进行实际利润分红,每年定期向村委会兑付分红款项。
“通过建立年定期分红机制,村委会每年获得股金分红,随着生产规模扩大,村委会分红可再将分红中部分投入扩大规模,其余分红用于改善全村民生保障和保障村委会、小组日常运转,合作社成员获得直接养殖收入或工资性收入。”韩柳林表示。
风险低 效益有保障
“如何保证每个农民都能把猪养好呢?”韩柳林告诉记者,合作社在培训、资金、销售、疫病防治方面全面统筹。
在培训方面,合作社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时间为期15天左右,培训结束合格学员将获得政府认定的技术证(有养殖经验者可以不用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合作社派出技术人员指导圈舍建造或老圈改造,技术人员认定建设完成或改造成功养殖户即可等待猪苗发放。
在资金方面,养殖户无需承担市场行情低迷风险和资金周转负担,只需承担圈舍和污染治理投资,外加每头猪800~1200元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合作社与银行建立了紧密合作,合作养殖户可向银行申请低利息的信用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在销售方面,猪苗养殖周期3~4个月,达到120公斤出栏标准,由合作社统一回收对外销售,并按合同价1.5元/公斤与养殖户进行结算。内部养殖流程的价格结算,不与生猪市场价格直接挂钩,养殖户劳务报酬有稳定收入。
“合作社既解决养殖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增强养殖户的抗风险能力,又降低了养殖户因缺乏规模化养殖经验和技术带来的养殖风险,提高养殖户利润。”韩柳林表示。
100余养殖户受益
“合作社给我发放了50头猪苗,养了113天, 50头生猪全部出栏,纯利润达到了1万余元。”大可乡岩子脚村委会养殖户姚正平告诉记者。据了解,截至2019年6月,像姚正平一样正式加入合作社委托合作养殖的村民有来自大可乡岩子脚村委会、北大村村委会等自然村,共计100余户农户,合作社累计发放猪苗34000余头,猪苗成活率达99%,且长势喜人。
“以大可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例,他们大多是老弱病残,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收入全靠种地所得,生活难以维持。”韩柳林立志要带领他们摆脱、困境,走发家致富的小康之路。为此,合作社定期邀请全体养殖户召开经验交流会,并对饲养成果较好的养殖户进行奖励。
“合作社最终的目标是把 ‘农业’还给农民,让他们成为田野的真正主人。”韩柳林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