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镇雄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简单介绍了自己“可怜”的家庭后,欲向政府部门讨要扶贫政策。当地有关部门查证后回应说,国家扶贫更多的是扶志,但绝对不会养懒汉。并希望他“早日振作起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早日带领家人过上幸福、美满、安定的生活!”
据报道,当地社区考虑到该户实际困难,为老人安排了环卫工一职,每月工资2000余元,且于2018年9月按程序为这个家庭办理了3个农村低保,最大限度的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保障问题。所居住的房屋,也被列为农危改对象,初步定为C级修缮加固,只等实施方案下达后即可启动。但难以理喻的是,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入户为留言者介绍工作,他总是用不同的理由予以推卸,难怪当地会硬核回拒。
该网民留言称“老父亲年迈六十好几了,身体一直不好,腿脚因为年迈骨质增生走路都一瘸一拐的”,既知父亲辛苦、生活困难,又为何不扛起为人子女的责任?为何不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使全家走出贫困的泥淖?年轻力壮、四肢健全,却在家安心“啃老”,靠着父亲那点微薄的积蓄、拖着年迈的身躯换来的血汗钱艰难度日,不知丢人却还留言讨要扶贫政策,真的让人瞠目结舌。
扶贫攻坚,是广袤中国大地上正在进行的一项伟大工程,青史镌刻、世界称道。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是扶贫工作的基本要义。扶志,就是要催生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扶智,就是要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志”和“智”立不起来,就不能以输血激活造血功能,自身造血功能不足,输再多的血也没用,就是脱贫了还会返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句箴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回过头来再说啃老。啃老说到底就是剥削,就是侵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婚姻法载明的法条。但这里的子女指的是未成年的子女,成年子女不在此列。相反,成年子女却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责任。无辜不尽责而去啃老,不仅悖离公序良俗,也和法律直接违背。——顺便提醒一下,有的地方已经着手“啃老”立法,《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规定,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已经站不住了。(作者 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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