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翟芯冉 李熙临)为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近日,财政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
一是充实了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内容,新增“贫困县退出”等指标,引导推动各地在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指挥棒”作用。
二是提高了抽查项目数量,增加了抽查的广度和深度,使对工作成效的评价更加客观准确。
三是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扣分力度,建立严重问题不得评优的机制,强化了标尺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加强政策培训,严格按要求组织好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上半年,云南下发《实施意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扶贫资金管理范围及主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扶贫资金下达进度、优化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预拨比例、严控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规模、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快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的经验做法在全国进行推广
截至目前,云南纳入绩效管理的扶贫资金规模687.2亿元,居全国第一。
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以全面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实施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为主线,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理顺职责分工,强化动态监管,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延伸部署到扶贫项目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明确由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直接在动态监控系统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职责任务清晰的工作机制。
通过综合施策,进一步落实了项目部门(单位)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到每一笔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监管职责清晰。通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助推了全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云南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已转发全国其他省份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