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全省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推动科技人才落地、科技成果落地、科技服务落地,积极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选派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人才、转化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平台,扎实推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示范、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等6项重点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全省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推动科技人才落地、科技成果落地、科技服务落地,积极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增加基层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需对接为着力点,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目标,引导广大农业科技人员下沉一线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技人才落地。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引,引导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造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二)坚持科技成果落地。完善和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调整优化利益分配,突出应用导向,调动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科研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成果转化,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
(三)坚持科技服务落地。加快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为依托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质量,把先进实用技术送到基层一线,增强农业科技服务效能。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选派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人才、转化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平台,扎实推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示范、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乡土人才培养引进、科技支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农业科技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等6项重点工作,让广大农业科技人员主动积极走出办公室、实验室,走向基层,走进群众,深入田间地头,将论文写在大地上,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和引领乡村振兴。
四、重点工作
(一)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示范
聚焦区域农牧业布局优化、生产模式创新、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品牌打造等重点环节科技需求,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100项以上。到2025年,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县30个以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村100个以上,转化农业科技示范成果10000项(次)以上。
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贯通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大良种良法、新机具、新模式的推广力度,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推进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建设完善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00个以上。依托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支持高校围绕生物育种、农业装备、土壤改良、智慧农业等领域,探索采取研发合作、作价投资等形式,在乡村一线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落实落地。
(二)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
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壮大乡村振兴科技服务人才队伍,支持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创新创业。依托科技特派员帮带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产业发展带头人和高素质农民。到2025年,选派科技特派团100个以上、科技特派队60个以上、科技特派员10000人以上,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全省脱贫村、科技特派队对全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全覆盖,培育带动新型经营主体100个以上,科技服务落地10000个村以上,培育科技示范户10000户以上。
(三)乡土人才培养引进
鼓励高校组织专家教授、博士服务团等专业力量,通过科技小院等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深入乡村开展科技服务和人才培训。推进省内高校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校地结对帮扶,在帮扶地建立实践基地,支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引导毕业生返乡兴乡。
(四)科技支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
组织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力量服务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实现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队、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常在村”;构建沿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带,转化示范科技成果300项以上;培育具有显著带动能力的科技创新型经营主体20—30个,实现25个边境县(市)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县5个、村20个;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和科普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科技水平。
(五)农业科技服务支撑平台建设
优化各类农业园区布局,完善园区管理、监测和评价机制。加强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涉农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支持县(市、区)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到2025年,培育星创天地累计达到200个以上。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聚焦优势主导产业,按照产业引领到位、技术示范到位的标准,不断集成示范推广一批重大引领性农业技术,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
(六)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
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科技服务中的示范应用,探索“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加强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推进“手机变农具,数据变农资,直播变农活”转变,提升科技服务主体和农户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到2025年,建成全国先进的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全流程、规范化、可跟踪、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实现“一个平台展示云南科技特派员”、“一个系统链接产业和需求”。依托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建设一套覆盖全省、区域特色鲜明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基层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农业疫病诊断、良种良法推介、农业信息发布等科技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党对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的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树立加强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工作“一盘棋”理念,按照“三法”、“三化”要求,抓紧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在政策制定、工作谋划、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措施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和相互衔接,确保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跟踪调度和督导检查,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考核应用
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等要建立完善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把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奖励性绩效发放、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内容。支持服务基层的农业科技人员按有关规定兼职兼薪,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取正当收益,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承担省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必须把服务基层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各级职称评审机构要为服务基层科技人员设立绿色通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可设置专门推荐渠道,可打破学历、资历限制,提前申报上一级职称。
(三)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支持政策
落实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队、科技特派员经费保障,鼓励积极申请科技创新券、“科特派推荐e贷”业务,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和服务基层。对通过认定的省级科技特派团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省级科技特派员给予1—2万元/年的经费支持,获立项的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鼓励县级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农业科技人员到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服务工作,连续服务2年以上的,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期满1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建设运行情况较好,工作成效明显,专家所在单位与设站单位联系紧密的专家站,可申请经费支持,择优资助。由省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个工作站每年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在服务基层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先进典型的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成果推介会、经验交流会、总结会等,提升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等科技人员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服务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人员优秀征文、视频(VLOG)展播、事迹巡讲等活动,激励更多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基层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