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抒燕)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我省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力度,支持民族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100%提供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完成“直过民族”地区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清零”,救助困难群众201.73万人次。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18.1亿元,从2016年的42.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3.6亿元。
民族教育得到稳步发展,累计安排资金4.29亿元,支持迪庆州率先实施14年免费教育试点,落实迪庆州和怒江州学前教育2年免费教育、普通高中3年免费教育,推广迪庆州和怒江州农村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经验,累计受益24822人次;争取中央资金7亿元,支持迪庆州、怒江州实施“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逐步提高民族学校、民族班生均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安排少数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省定民族高中生活费补助资金1.12亿元,为民族地区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民族地区居住条件日趋改善,中央支持云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规模连续5年排名全国第一,累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省级贷款贴息资金343.62亿元,支持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各族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为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和沿边群众保险保障,率先对422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和沿边373个行政村内各族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产品给予补助。同时,累计安排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102.49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17.91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6.58亿元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60.43亿元,推动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改革,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发挥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托底保障作用。民族地区贫困群众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民族地区100%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