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助力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将培养约5万名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服务乡村振兴。
《方案》强调,要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综合考虑大型特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技能培训需求。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帮扶力度,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以下简称帮扶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帮扶家庭“两后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丰富技能教育层次,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计划在“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00万人次,培养5万名左右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方案》指出,在实施范围上,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方案》明确,实施技工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支持生源数量较充足、具备发展技工教育条件县市,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100个左右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逐步实现每个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建立1所技师学院,每个具备条件的县(市)建立1所技工学校。分层分级建设100个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
《方案》指出,技工院校要积极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帮扶家庭子女及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广泛开展招生工作,鼓励其就读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成长为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输出地为主,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同时,为了完善和保障《方案》的实施,国家将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帮扶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给予补助;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范围,落实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