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投入力度不减,不断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实施脱贫村提升行动,精准帮扶51.2万人消除返贫致贫风险,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18万人。
确定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高质量创建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高标准农田480万亩。
启动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608公里,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2.3万户。
新创建16个美丽县城、6个特色小镇。
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014个、棚户区6.14万套,盘活烂尾楼248个,化解130.95万户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力有效,12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新创建1053个美丽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