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近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暨云南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奖项如何设置?评选条件有哪些?名额怎么分配?如何推荐候选人?评选表彰时间表怎样安排?云南扶贫热线为你一一梳理。
评选表彰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审定方案、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名单、审定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奖者和获奖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省评选办公室提名组建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确定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奖者和获奖组织。
要评出这些奖项
全国脱贫攻坚奖
个人奖项: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
集体奖项:组织创新奖
全省脱贫攻坚奖
个人奖项:光荣脱贫户、扶贫好村官、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扶贫先进工作者、社会扶贫模范
集体奖项:扶贫先进单位、扶贫明星企业
评选条件如下
全国脱贫攻坚奖:此前云南扶贫热线已梳理出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的评选细则,欲知详情戳这里!(详情<<<)
全省脱贫攻坚奖
光荣脱贫户:精神面貌好、产业发展好,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增收致富、脱贫退出,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成效显著。
扶贫好村官: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摆脱贫困,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有典型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推荐人选除事迹特别突出外,所在贫困村应已脱贫。
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心系群众,坚守岗位,团结协作。工作务实主动,方法得当,实绩突出,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实,落实上级政策指示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能力强,严于律己,群众公认,驻村工作时间1年以上。
扶贫先进工作者: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推动扶贫改革创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显著。推荐人选原则上为参与脱贫攻坚2年以上的处级(含处级)以下干部,推荐贫困县党政机关负责同志所在的县原则上应已摘帽。
社会扶贫模范:热心扶贫开发事业,致力创新创业,以各种形式积极参加脱贫攻坚、扶贫济困等活动,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反响好,影响面大。
扶贫先进单位:参照全国组织创新奖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组织机构健全,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抽调得力人员开展帮扶工作;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和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扶贫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勇于创新、因地制宜、作风优良、廉洁奉公。所推荐的单位应在2018年定点扶贫工作考核、行业部门扶贫成效考核中被评定为“好”,所推荐的县(区、市)、乡(镇)原则上应已脱贫摘帽。
扶贫明星企业:社会责任感强,以捐资助学、产业扶持、吸收就业、定点帮扶等形式,精准施策、点面结合、分类扶持,增强贫困户持续增收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奖项名额这样分配
曲靖、昭通、普洱、临沧、楚雄、红河、文山、大理、怒江、迪庆10个州(市),全省脱贫攻坚奖7个奖项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5个,全国脱贫攻坚奖5个奖项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2个。
昆明、玉溪、保山、丽江、西双版纳、德宏6个州(市),全省脱贫攻坚奖7个奖项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3个,全国脱贫攻坚奖5个奖项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1个。
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省属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驻滇部队、东西扶贫协作单位、中央驻滇单位、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帮扶集团全省脱贫攻坚奖各奖项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总数不超过1个。
对2018年脱贫摘帽的33个县每个县增加2个全省脱贫攻坚奖推荐名额,1个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名额,增加推荐名额不计入名额分配总数。
候选人如何推荐看这里
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分别填写《云南省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申报审批表》《云南省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申报审批表》,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蓝底电子照片(颜色值为R:67 G:142 B:219),需同步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和候选组织的,在审批表中注明并另附2张2寸蓝底纸质照片。
各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情况在“审核意见”中进行说明。
报送材料分别以纸质原件、PDF文档和Word文档等格式报省评选办公室,PDF文档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详见附件)。在报送推荐材料时,请各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荐单位对各奖项候选人(候选组织)进行排序。
已获得2016、2017、2018年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的不再推荐。
评选表彰时间表
通知公告(4月中旬):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推荐报名(4月23日至5月10日):各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荐单位于5月10日前向省评选办公室报送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
资格审核(5月11日至5月15日):省评选办公室对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进行资格审核。
评审审核(5月16日至5月25日):召开省评委会会议,提出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奖建议名单,在建议名单范围内择优推选出全国脱贫攻坚奖20名候选人、5名候选组织建议名单,并向全社会公示5天。
报批审定(5月26日至5月31日):省评选办公室将建议名单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奖者和获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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